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海南海口优化环境增活力******
发展围绕企业转 工作围绕项目转
海南海口优化环境增活力
本报海口12月20日讯(记者王伟、潘世鹏)今年以来,海南省海口市紧抓项目建设,紧盯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添发展活力,加快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区建设。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海口市西海岸南片区的中海油南海油气开发总指挥部基地,看到的是机器轰鸣、车辆奔忙的建设场景。中建二局项目负责人梅东涛说,项目建设总规模约25.29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45亿元。
今年以来,海口市深入开展“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为重点项目配备政府服务专员,服务115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同时,海口市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主要抓手,逐步构建“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招商模式,积极为企业落地提供服务。“我们安排招商服务专员在会场驻点办公,联合海南省经发局开展招商推介活动,积极向知名品牌、龙头企业推介自贸港政策和海口发展优势。”海口市国际投资促进局局长陈量子告诉记者。
为服务好涉外产业主体,助推现代服务、高新技术、教育等产业高质量发展,海口市外事办日前推出了政务服务事项“即办”等措施。海口市外事办相关负责人说,得益于持续推进的商事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到海口投资兴业。
海口市江东新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项目攻坚。“项目专员多次主动对接,为我们打开施工面提供了便利。”海口市临空经济区涉铁配套路网项目经理芮世财表示,海口江东新区项目专员组建24小时工作群,主动对接征拆协调指挥部,解决项目诉求。
落户企业增长快,成为海口市经济发展一大亮点。今年前10个月,海口市新增市场主体573179户,同比增长217.16%。上半年,在海口市招商项目投资主体中,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合计占比达37.78%,成为投资主力。
海口市委副书记、市长丁晖表示,海口将按照“发展围绕企业转、工作围绕项目转”的思路,主动靠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为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作出更大贡献。